“认房不认贷”官方解读来了!广州多家银行回应

8月30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此前报道→广州官宣:认房不认贷)

随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政策解读。

具体如下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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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4号),现解读如下:

一、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户籍家庭、非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境外人士、持人才绿卡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二、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居民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三、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四、执行时点

政策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

2023年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23年8月18日0: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广州多家银行回应

银行是否已开始执行?截至8月30日中午,广州多家银行均表示,严格执行新通知精神,具体执行时间及措施仍在研究中。值得关注的是,8月30日,记者从广州多个地产项目处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上个周末已有多家银行对接推进“认房不认贷”的执行事宜。

在广州买房首付或少三四十万

“外地有房,广州没房,家庭算首套;广州有房(一套)已经卖了,就算名下有房贷,再买一套的话,也算首套。你们可以三成首付低利率。”8月30日,广州在一线城市之中率先落实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新政首日,不少楼盘表示将加大推货力度。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即将到来的“金九银十”,这是一场“及时雨”。

对比以往政策,以往广州无房但有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需要四成首付,购买非普通住宅则需要七成首付,按照新规则均可按照首套住房执行房贷政策。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表示,按照今年1~7月广州一手房套均总价大约410万、二手房套均总价大约320万计算,新政执行后该类人群至少可以少付一成首付,总金额至少在30~40万元左右,如果是购买更高总价的住房首付减少更多。

此外,按照贷款100万元30年商业贷款计算,目前首套住房利率是4.2%,而二套住房利率是4.8%,如果按照首套执行房贷利率,每月也可以节省357元的月供。

肖文晓进一步表示,综合来看,本次“认房不认贷”在广州主要利好三类人群:

其一,在异地或本地曾有房贷记录,但是在本地无房的“刚需客”;

其二,在广州本地打算“卖一买一”的“置换客”,置换门槛降低;

其三,打算在增城、从化这样的不限购区域或南沙、花都这样人才购房政策较为宽松的区域买房的“外地客”。

“换言之,‘刚需客’、‘置换客’和‘外地客’均有机会享受本次新政利好。”

房企:准备加快推货

据悉,在即将到来的“金九银十”中,广州多个新盘新货推出市场。记者在新政首日采访多个开发商,他们表示:政策对于房企来说是很大的利好,预计会调整推货节奏,加大供应力度。

“我们把推货数量调整了,比预计加大了一百多套。”白云区某楼盘策划经理赖先生告诉记者,新组团预计9月1日正式推出市场,主力户型是120平方米、140平方米。“都是改善型需求买家的目标,所以政策对我们是很大的利好。”

“政策上午出来的,中午销售中心就接到很多买家的咨询电话。”天河五山附近一楼盘销售表示,之间换房的买家都是纠结首付比较高,如今“卖一买一”,对于改善型买家来说,降低了入市的门槛,吸引力比较大。

不过有增城房企表示,政策有利于市中心改善型楼盘的消化,但是对于不限购的增城从化来说,利好的程度有限。“因为买家换房后,有名额一般都会选中心区域。”所以,该人士表示,“金九银十”会做一些促销,看看能否吸引一些客流。

提醒:“卖一买一”要避免违约风险

广州落地“认房不认贷”,也就意味着,即使家里之前已经买了一套房,现在想要换一套更大的房子,那么只要把旧房子卖掉之后再买新房,新房的利率还是按照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优惠利率。所以“卖一买一”将会是下一阶段楼市消费的主要行为之一。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提醒买家,尽量不要选择“无缝衔接”式换房。最好等到第一套房彻底过户后,再去购置第二套房,给自己留有应对突发状况的时间。如果一定要“无缝衔接”式换房,那么在出售第一套房的合同中,一定要对买家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尽量降低对方的违约风险。

转自: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天研 林晓丽 龙乐乐 王楚涵、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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